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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我写这些不是为了遗忘或美化邪恶,而是为了把那些被遮掩的恶行揭露出来,帮助自己也帮助他人记住真相。如果没有文字去记录和辨析,正义便无从显现,反而会给作恶者留下一次次侥幸重犯的机会。邪恶一旦被语言粉饰、被舆论帮腔,就会在社会中代代相传,令人丧失敬畏与界限。
最近看到一条微博让我愤怒。有人把一场明显的伤害,称为“活跃气氛”“人之常情”“兴奋兴奋”,并且在字里行间把最严重的指控先否定掉——连“强j”两个字都不肯直接用。凭什么能下这种结论?他在现场吗?看过起诉书吗?知道那一个多小时里发生了什么?根本不知道,却先替加害者摘掉最重的帽子,然后一步步把整件事往轻里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被自己的上司用电话叫到餐厅,逼着灌下半斤茅台,又被带进KTV,最终伤到内脏、严重受伤。在这位博主的笔下,这一切变成了“活跃气氛”“大家需要兴奋”——仿佛用年轻女性的酒量和身体来满足几桌成年男性的低劣需求,是理所当然的事。这种以“常情”为名的轻描淡写,对受害者而言是二次侮辱。 千亿球友会
更恶劣的是,他在文中把女性分成两类:要么是贞洁烈女,要么就是随意可用的对象,中间没有过渡。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把所有正常工作、接待、社交的女性统统装进“可以随便使用”的筐里,顺理成章地把暴力合理化、工具化。
他还通过臆想,把受害者定性为想讨好某位副职领导、想靠关系拿项目、甚至是想讹钱的精心算计者。把被殴打成重伤的事实,悄然改写成两位有权有势的男人之间的“桃色纠纷”,而受害者不过是“火候没拿好”的一方。他甚至为受害者虚构内心独白,把她受伤后的合理关切曲解为“讹钱动机”。这不是推理,这是意淫;这是把受害者的人格进一步剥夺,转移公众注意力,替加害者找借口。
鲁迅曾一语道破:把屠户的凶残当作笑谈。这句话用在这些为恶辩护者身上,再合适不过。他们声称理解事件的“恶劣”,以此为免罪符,然后继续把话题往对受害者不利的方向引:她可能有暧昧、她可能想讹钱、这只是男女纠纷、你们这是情绪发泄。把受害者犯罪化,把施暴者的人性缺失合理化——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的经典套路,在这些人那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千亿球友会
令人寒心的是,这类人并非舆论场上的无害杂音,而是生态中的溃烂:他们利用语言为恶行粉饰,替加害者把话说圆,替暴力找理由,正在实质性地保护和延续邪恶。与其说他们是在旁观,不如说他们站在了作恶者的身后半步,替其做着脏活。这种存在,比暴力本身更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