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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7日。这份意见稿标志着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的立法起步,旨在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并在税收法定框架下理顺征收制度。
意见稿明确了地方附加税的三要素:纳税人、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纳税人为在境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与三项被并入税费的原有纳税对象保持一致。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依法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额,但对进口货物以及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所缴纳的相关税额不征收地方附加税。
税率方面,草案将地方附加税的总税率区间设定为11%至1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在该区间内确定并调整本辖区适用的具体税率(可在11%、12%、13%三档中选择),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随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千亿球友会
按照财政部数据,若以2025年国内增值税与国内消费税合计收入85,804亿元为基数,按11%估算,地方附加税收入约为9,438亿元;按13%估算,则约为11,154亿元。草案提出在总体上保持现行城建税和两项附加费的征收制度基本平移,力求税负总体稳定并简化征管程序。
草案还赋予国务院在特殊产业、特定群体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形下减免地方附加税的权力,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专家指出,合并有助于把原先属“费”的项目依法置于税制之下,提升征收的法定性与稳定性,同时通过浮动税率兼顾地方差异与税负平衡。不过,落实过程中仍需进一步评估合并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微观主体的影响,以及如何统筹合并后原来专款专用的支出安排。
总体来看,此次立法尝试以制度整合和征管简化为目标,同时赋予地方更大税率决定权,短期内对宏观税负和企业整体负担影响有限,但需要后续细化配套规则并评估实施效果。 千亿球友会